爆炸環境的產生及爆炸條件
爆炸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,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,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并放出巨大的能量,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。在此僅談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,即所有的可燃性氣體、蒸氣及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。爆炸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:
第一、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;
第二、要有助燃性物質,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;
第三、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(如火花、電弧和危險溫度等),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。
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,才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性,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,就不會產生燃燒和爆炸。因此,采取適當的措施,使三個條件不同時具備即可達到防止爆炸的目的。由于爆炸性混合物普遍存在于煤炭、石油、化工、紡織、糧食加工等行業的生產、加工、儲運等場所,于是人們采取了多種防爆技術方法,防止爆炸危險性環境形成及其爆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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